近日,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,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推出8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,促进营商环境优化,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围绕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合力攻坚,主动跨前一步,加强部门协同配合,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,通过改善不动产登记服务“软环境”,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“硬实力”,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具体8个方面如下:
一是全面推进“全程网办”。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、网上好办,提升转移登记、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“全程网办”比例;加快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、税收征缴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、户籍管理、教育入学、财产公证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,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。
二是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。围绕各类项目,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,逐步创新项目建设土地供应、规划许可、不动产登记等全生命周期以及土地转让和抵押阶段的登记服务,通过信息共享、并行办理,实现“交地(交房、成交、竣工、抵押)即交证”。
三是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。鼓励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企业专窗,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“绿色通道”。对改制重组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、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减征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依法办理登记,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改革发展。
四是强化登记和税务、金融高效协同。完善综合窗口设置,优化人员配置,加快向“一窗办理、集成服务”升级。优化线上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相关税费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,实现省级层面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。
五是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。全面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,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。加大宣传推广力度,引导买卖双方积极申办预告登记。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、即时办、免费办,依托综合窗口,推进预告登记与签订不动产物权协议同步申办。
六是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。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,对法定继承的,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;对遗嘱继承的,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;对受遗赠的,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。此外,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,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、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,精简办理流程,压缩办理时间。
七是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。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,收集不作为、乱作为的反面案例,以案为鉴加快化解。同时,建立问题发现处理平台和机制,以“办不成事反映窗口”为依托,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发现和处理平台、机制。
八是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。定期举办不动产登记技能大赛,持续开展寻找“全国最美不动产登记人”公益活动,启动全国便民利民典型窗口建设,提升一线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归属感。针对一线窗口女性占比大的特点,争取“巾帼文明岗”“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,完善女性职业发展保障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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