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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丨女童小区内遭未拴绳大狗撕咬,谁担责?
发布:创始人时间:2023-10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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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几日,女童遭烈犬撕咬让人揪心,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它发生在崇州一小区内,大型犬撕咬一名2岁半女童,致其受伤严重。

  女童母亲称,她带女儿出单元门时,被一只狗扑倒并遭撕咬。后来邻居前来帮忙,众人合力将狗赶走。她表示,孩子精神状态稳定,正在医院做清创手术,下一步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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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日下午,崇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,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。经全力救治,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,生命体征平稳。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。

  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,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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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实上,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涉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。2021年1-6月,山东、河南、广东等多地就发生过多起儿童被狗伤害事件。专家表示,狗攻击人的根本原因,在于狗主人的管理不到位。主人对狗的日常训练和管教直接影响它们的性格和行为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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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基于以上,对于遛狗不拴绳的有哪些法律规定?陕西金府律师事务所为你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。

  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这部法律明确规定: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;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。也就是说,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,涉嫌违法。(人民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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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
  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

  街道办事处、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做好本辖区流浪犬、猫的控制和处置,防止疫病传播。

 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,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。

 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

  最后,陕西金府律师事务所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,完善养犬登记制度,实施狗绳令,设立专门管控机构,严厉查处不拴狗链的违规行为。同时,开展宣传教育,倡导文明养犬,提升全民安全意识。只有政府部门、公众和业主通力合作,才能切实保障孩子及老百姓的人身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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